霍邱公司商標轉讓的具體作用
作者:六安鼎康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2-08-10 08:42:08
專利轉讓合同歸于經濟合同的領域,可是又有別于一般經濟合同,有著其自身所特有的特色,現在就專利轉讓合同的特色做如下介紹:
(1)要注意專利與技能秘密的有用性。
專利的有用性首要表現轉讓的專利或許答應施行的專利應當在有用期限內;逾越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護。技能秘密的有用性首要表現保密性上,即不為社會大眾所知,是一切人的獨家一切。如果是已為大眾所知的技能,就談不上是技能秘密,當然也就不存在轉讓疑問。
(2)技能的有關狀況應當約好清楚。
專利技能是技能轉讓合同的標的,技能的有關狀況應當在合同中具體規(guī)則,便于實行。技能的有關狀況包含:技能項意圖稱號,技能的首要目標、作用或許用處,關鍵技能,出產工序流程,注意事項等。這些數據表明了技能的內涵的特征,是有用的,一起也是當事人核算運用費或許轉讓費的依據。
(3)專利轉讓或許答應的規(guī)模。
轉讓技能或許答應別人施行技能,都應當清晰規(guī)模。合同中可供挑選的條款包含:專利轉讓的,觸及專利權人的改變,因而其規(guī)模及于全國;專利答應的,則要清晰在啥區(qū)域內可以運用該專利,逾越的即是違約;技能秘密轉讓的,讓與人要承當保密職責,其運用規(guī)可以及于全國,也可以僅僅某個地區(qū)。
(4)轉讓費用的約好。
轉讓費用包含轉讓費和運用費。在專利轉讓狀況下,受讓人應當付出轉讓費。轉讓費依據技能可以發(fā)生的實踐價值核算,一般規(guī)則一個份額,便于操作。在施行答應的狀況下,則依據運用的規(guī)模和出產能力以及是不是是獨家等要素考慮轉讓費或許運用費的數額。受讓人未依照約好付出運用費的,應當補交運用費并依照約好付出違約金;不補交運用費或許付出違約金的,應當中止施行專利或許運用技能秘密,交還技能資料,承當違約職責。施行專利或許運用技能秘密逾越約好的規(guī)模的,未經讓與人贊同擅自答應第三人施行該專利或許運用該技能秘密的,應當中止違約行為,承當違約職責;違背約好的保密責任的,應當承當違約職責。
商標具有的商業(yè)價值是無形的,一般情況下,商標經營時間越長,其商業(yè)價值越大。六安商標注冊是保護商標的第一步,因此成功注冊商標對企業(yè)的發(fā)展有重要的影響。也有客戶提問到別人已經注冊的商標能不能再注冊,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別人長期不使用的商標能不能進行注冊呢?這就需要先將其進行撤銷,那么該如何申請注銷別人長期沒有使用的商標呢?
最近有位客戶咨詢了這樣一個問題,自己公司準備上一個項目需要注冊一個新的商標,可是需要注冊的商標已經被別人注冊過了,于是就束手無策了。那么今天,就來告訴大家如何申請撤銷別人長期不使用的注冊商標。
這種情況也比較常見,對于上面這位客戶的問題,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該注冊商標處于正常情況,這種情況是沒有辦法的,只有注冊其他商標了;另外一種情況是該商標處于長期不使用的情況,特別是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我們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并說明有關情況。
將個人商標轉讓給個人或公司,將公司商標轉讓給個人或公司等等,不勝枚舉。但是,商標轉讓并不意味著可以立即轉讓,而是需要先申請并被有關單位接受。那么,商標轉讓受理通知書一般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發(fā)出呢?
a、商標查詢(2日內)--申請文件準備(3日內)--申請?zhí)峤唬?日內)--支付六安商標注冊費--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簽發(fā)《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9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fā)商標證書。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b、轉讓人、受讓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c、委托代理人應當提交轉讓人和受讓人分別出具的委托書,以及在受理大廳直接辦理的受讓人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d、申請轉讓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e、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當提供經翻譯機構簽字確認的中文譯本。
由于商標權人對注冊商標享有專有權、使用權和處分權,因此,注冊商標的轉讓不僅導致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商標權的轉讓,而且影響到被許可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權益注冊商標與消費者的切身利益。為確保商標轉讓能夠合法進行,保護利害關系人和消費者的利益,商標法規(guī)定,注冊商標轉讓的,轉讓人與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xié)議。商標局收到注冊商標轉讓申請的有關文件,經審查批準后,發(fā)給受讓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
商標注冊人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是對注冊商標的不當使用,商標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注銷注冊商標。商標轉讓前,可以明確具體的全過程,并及時準備好準備材料,保證轉讓手續(xù)的順利完成。
有的注冊人注冊商標后,長期擱置等待他人來購買;有的注冊人發(fā)生了變更、消亡,而其注冊商標卻沒有被撤銷。這些長期不用的注冊商標,不僅浪費國家資源,還妨礙他人在類似商品上注冊該商標,形成實際上的不公平競爭?!渡虡朔ā返谒氖臈l規(guī)定:使用注冊商標,連續(xù)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根據我國《商標法》以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任何人認為某件注冊商標連續(xù)3年停止使用的,都可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收到申請后通知六安商標注冊人在兩個月內提交該商標的使用證據或者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期滿未提交有效使用證據或者沒有正當理由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
例如,1995年5月,江蘇省某材料公司向國家工商局商標局申請亮才商標,并于1997年1月獲得核準注冊。此后,浙江省某材料公司向商標局提出撤銷亮才注冊商標,理由是該商標連續(xù)3年沒有使用,并提供了調查取證的材料,包括江蘇省某材料公司未購置設備、未進行生產,實質上是一家空殼工廠等證據。商標局受理后,向江蘇省某材料公司發(fā)出《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該公司在指定期限內沒有答辯,也沒有提供任何證明。商標局最終裁定撤銷亮才注冊商標。
又比如,3年前甲公司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認為乙公司受讓的第1129187號GNC商標連續(xù)3年不使用應予撤銷,商標局隨后裁定撤銷該商標。乙公司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商評委裁定認為乙公司意圖使用該商標,該商標應予維持。甲公司不服商評委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北京市一中院采信了商評委的主張,維持其裁定。甲公司又上訴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作出該商標應予撤銷的裁決。
上述兩例是注冊商標連續(xù)3年停止使用被撤銷的典型案例。在我們的身邊,此類案件時有發(fā)生。如果他人以某商標連續(xù)3年停止使用為由提出撤銷申請時,商標權利人應出示自己在這3年中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因為是否使用,權利人是最清楚的,相對于其他人更有舉證的能力。因此,如果商標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不應該被撤銷,就應該提供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反之,申請人在商標注冊之前進行查詢時,若發(fā)現他人在先注冊的商標與自己要申請注冊的商標相同或相似,進行調查后如果發(fā)現其在3年內沒有被使用,便可以以連續(xù)3年不使用為由,提出撤銷注冊商標申請,以達到自己注冊商標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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